徐姓男子戀上長他8歲的姑姑,惹毛施姓姑丈,3年前遭姑丈打瞎左眼,提告重傷害罪,因姑丈已於一年多前過世,桃園地方法院不受理,但民事求償部分判由姑丈的二名未成年兒女賠償他282萬元。
兩人雖曾和解,但後來徐男仍提告,令施不滿,雙方纏訟期間,施姓姑丈去年六月驟逝,因施已經死亡,重傷害罪部分桃園地院公訴不受理。
徐提民事求償部分,因施的二名未成年兒女繼承遺產,桃園地方法院指出,雙方和解時徐男尚未失明,和解無礙徐的減少勞動損失賠償的請求,依現行最低工資換算徐有34年減少勞動能力損失為302萬元,扣除和解金後,今年四月判徐獲賠282萬元。
>由於徐男姑姑也對他提出性騷擾告訴,桃園地院原本簡易判決,經重新審理後,認為姑姑以及證人說詞反覆,改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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