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李容萍/中壢報導〕天下事無奇不有!同樣一件拾得遺失物,警方依據拾獲人報案稱的「骨灰罈」受理公告招領,失主出面卻稱這是「玉石甕」,因甕內具有紀念價值的阿嬤「手尾錢」,領回時變新鈔,讓失主一臉懊惱!
桃園鄧姓男子15日在家門口前拾獲一只內有乳白色骨灰罈的藍色紙箱,中壢警方受理時心裡發毛,所幸打開後裡面沒有骨灰,有台幣503元、土地公經書、裝有香灰的紅包袋、聚寶甕、金色元寶、五彩寶石等物。
陳生昨從台南北上認領,強調這可不是「骨灰罈」,而是求財改運的「玉石甕」,但清點甕的內容物發現少了現金,其他物品則原封不動;員警說,因受理遺失物作業,已先將罈內的現款繳回國庫,隨即領出發還。
陳生從會計室領回現金時,發現原來的舊鈔成了新鈔,當場臉上「三條線」,直說這是過世阿嬤留下的「手尾錢」,這下找不回來了!
文史工作者林新來表示,台語以手尾泛稱亡者所遺留物品,手尾錢是亡者留給子孫,具紀念價值,但隨時代改變,很多習俗越來越精簡,建議陳生大可不必放在心上,只要返家後向阿嬤上香稟報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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