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王秀亭/台東報導〕時令入冬,台東林姓男子想進補,居然大剌剌在家門前宰猴燙毛,光禿禿的猴子,有頭和四肢,乍看就像嬰兒,鄰婦以為
「殺嬰」,嚇得驚慌失色,事後報警。
林男告訴警方,最近天氣轉涼,見許多人吃薑母鴨、羊肉爐補身,他想「不如吃猴子更有效」,就將猴屍「撿回來」,強調他「以前沒吃過」,鄰居和警方直呼「誇張!」「噁心!」
初判是保育類台灣彌猴
這隻可憐的猴子,毛已被全部燒光,主要特徵不易辨識,經縣府農業處保育科人員檢視,判斷似保育類動物「台灣獼猴」,警訊後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送辦。
台東市林姓男子前晚在自家門前,用噴槍燒烤動物,傳出陣陣焦味,數名鄰居靠近關切,見林男用噴槍燒灼有頭及四肢的動物,且動物的毛被噴槍燒烤後,整個軀體白皙,簡直就像嬰兒,「難道在殺嬰?」鄰人均臉色大變。
最重判5年、罰100萬元
這時有人又看到,軀體的屁股後面有一條尾巴,直覺「應該是猴子」,大喊「不得了,有人要吃猴!」趕緊報警。
台東警分局寶桑派出所所長張峻翔率員警趕到,從桶子裡撈出猴屍,林男供稱,日前騎車經過卑南鄉利吉山區,見一隻猴子死在路旁,將猴屍撿回,最近轉涼,打算煮來進補。
台東警分局長魏仲亨提醒,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不得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違者面臨6個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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