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2日 星期三

瞎!燒錯屍體 禮儀公司賠40萬

〔自由時報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崇德殯儀館10日發生某家禮儀公司未依規定確認遺體,錯領另一體型特徵相近的遺體,並完成入殮火化,另一家屬11日要辦父親的告別式,才發現父親遺體不見了。

這家禮儀公司已坦承疏忽並賠償家屬精神損失,台中市府民政局生命禮儀所則表示,將要求禮儀業者務必確實做到檢視遺體身分的每個環節。

這名亡者10日辦理火化,18日才舉行告別式,禮儀公司前一日領取遺體退冰,火化當日清晨,禮儀公司聘請的臨時工進入化妝室進行入殮作業,卻未根據遺體手環及拖車標示確認遺體姓名,僅憑前一日的印象,把體型特徵相近的另一遺體錯認為這名亡者,並完成入殮、火化。

另一遺體的家屬昨天辦告別式,竟發現父親遺體不見了,家屬錯愕又驚慌,趕緊通知市府生命禮儀所,並從禮儀公司填寫的「退冰單」去追查,才知道遺體前天已被火化,不敢相信怎麼會發生這種事。出錯的禮儀公司坦承疏失,並賠償對方40萬元。

生命禮儀管理所指出,依照規定,遺體領出冷凍庫,置於化妝室等待退冰時,亡者手環及推車均應明顯標示姓名,且入殮前須請家屬再次檢視遺體及確認,因此業者疏忽至為明顯。

這家禮儀公司業者表示,前一名火化的亡者只有一名養女,火化當天,養女在上班,沒有到場,且告別式還沒舉辦,不會有親友瞻仰遺容的程序,才無法及時發現錯誤。

這起烏龍事件立即在葬儀業界傳開,業界人士說,幸好遺體是火化處理,禮儀公司趕緊把骨灰罈拿回來,照樣舉行告別式,只是省掉瞻仰遺容、遺體送上靈車、火化等程序,先火化再辦告別式的做法不算特殊,例如,在國外往生就必須採取此方式,不過,如果後一名亡者是採土葬方式,那問題恐怕就更大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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