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今(103)年1至2月期統一發票中獎號碼已在3月25日開獎,財政部賦稅署表示,千萬元特別獎共開出13張,其中最低消費金額在彰化縣統一超商,只花13元付有線電視手續費就成了千萬富翁,消費最高則是在台北內湖大潤發,花了1969元買生鮮食品,另有1張獎落澎湖馬公,也是離島第一次出現發票千萬富翁幸運兒。賦稅署指出,這期千萬元特別獎號34231966,排除空白、作廢、金額不符或買受人記載為營業人等不符給獎規定的發票後,中特別獎發票共有13張,其中有9張為電子發票,另外,中200萬元特獎獎號為57287066,有10張,其中4張為電子發票。
在中千萬獎13張發票中,最低消費金額是在彰化縣統一超商,花13元支付有線電視手續費,就中了1000萬元,另外,有2張只花20元就中千萬元,1張是在台北市京華城繳交停車費,另1張則是在高雄市五金百貨行花20元買五金。
至於最高消費額是在台北市內湖區的大潤發購買蔬果及一瓶酒,花了1969元。值得注意的是,這期澎湖縣馬公市民眾因到中油公司加油100元,幸運中了千萬大獎。
賦稅署也提醒,民眾仔細檢視手中今年1至2月期統一發票,如對中特別獎、特獎、頭獎獎項者,記得在4月6日起至7月7日止,在郵局公告的兌獎營業時間內(延時營業窗口及夜間郵局均不辦理兌獎業務),攜帶國民身分證及中獎統一發票收執聯或電子發票證明聯向各直轄市及各縣、市經指定的郵局兌領獎金,二獎以下者可向各地郵局兌獎。
此外,賦稅署指出,民眾使用載具儲存電子發票,且在開獎前未印出紙本電子發票者,除可對統一發票中獎號碼,亦可對3000組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但若同時對中以上2種獎別者,以領取較高獎金1個獎別為限。
中獎民眾若於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口台設定中獎獎金自動匯款至指定金融機構存款帳號者,中獎獎金將自4月6日起自動匯入該指定帳戶;若未設定自動匯款者,請至便利商店多媒體服務機或至會員卡店家列印中獎的紙本電子發票向郵局兌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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