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體捐贈條件嚴格,一般以16歲為下限。不過,三年前出現14歲的大體老師,她是國二女孩林軒棋,生前主動要求捐贈且努力說服家人,成為全台最年輕的大體老師。
他也說,大部分的捐贈者為年長者,年輕的大體老師是學生難得的學習機會,感謝她的奉獻。
除了年齡,曾做過器官摘除或腸胃道、造口、開心手術者,通常不適合捐贈,因為摘除器官後,會造成其他器官位移,且傷口過大不易防腐。
不過,若早期動過手術,傷口已完全癒合,仍可捐贈,國防醫學院曾經接受少掉一邊卵巢、膽囊摘除、胃切除三分之一與曾經氣切的大體老師,經醫師評估合適即可。
體重過瘦或過重為何不適合捐贈?曾國藩解釋,長期臥床病人容易肌肉萎縮,造成身體消瘦、肌肉組織變形;體重過重、脂肪含量過高也不行,因脂肪無法防腐,可能孳生細菌,而且也不易搬運及下刀。他補充,中年男子腹部脂肪太厚,解剖處理會比較辛苦。
至於法定傳染病患者,可能在防腐、解剖過程中造成傳染,也不適合捐贈。
但曾國藩表示,慈濟大學接受B、C型肝炎帶原者,因為防腐液可殺死病毒,且台灣這類患者比率高,若嚴格限制則可能降低捐贈人數。
另外,捐贈大體除了當事人意願,家屬支持十分重要,因為身後開立死亡證明、聯絡醫學院,都需要家屬辦理,親屬的同意順序以配偶和直系親屬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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