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電信4G
LTE行動網路紛紛開台,卻傳出使用者申辦後訊號不佳、手機無法使用頻段等問題。NCC(國家通訊委員會)表示,已要求電信公司須揭露符合頻段的手機型號,並提供7天免費體驗服務,消費者若使用不滿意,即可免付費要求終止服務。同時NCC宣布今(4)日通過3G號碼可攜至4G服務的條文修正草案,也核發「台灣之星」行動寬頻特許執照,成為第4家提供4G服務的電信業者。
目前各家4G業者使用的頻段並不相同,如中華電信開通1800MHz,台灣大哥大與遠傳電信首波以700MHz為主,支援的智慧型手機款式各不相同。NCC也要求各業者應揭露可使用該公司4G服務的手機型號,而消費者切勿一時被大量廣告資訊沖昏頭,導致開通4G服務卻無法使用。
至於3G用戶「號碼可攜至4G服務」,NCC已於今日審議通過「號碼可攜服務管理辦法」第11條、第13條及第14條條文修正草案,2G與3G用戶可保留舊號碼,直接「晉升」4G高速上網。NCC指出,為避免單日內部移轉量過大,妨害一般攜碼用戶權益,會議通過「電信號碼管理辦法」第3條之1及第3條之2修正草案,簡化變更號碼程序,藉以加速轉換作業。
同時,NCC也通過「台灣之星」取得特許執照,成為第4家4G特許電信業者,依法最晚6個月內必須開始營運。台灣之星預告將於近期開通4G服務,雖然將以900MHz開台,且頻寬與其他電信業者重疊,但標榜「4G吃到飽不降速」,已讓不少民眾引頸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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