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1日 星期二

婆媳殺蟲劑大戰 夫休了妻

妻拒持家 嗆500萬才願離
〔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新竹市張姓婦人長期不做家事,家中髒亂無比,還拿殺蟲劑噴婆婆,甚至對林姓丈夫放話「想離婚可以,拿500萬來!」林男憤而訴請離婚,法官傳3名子女作證,他們異口同聲說:「媽媽都沒有煮飯給我們吃!賺錢都沒拿回家!」新竹地方法院判准離婚。

3名子女作證 媽媽不顧家
林男指出,兩人在82年結婚,育有3名子女,妻子婚後長期不做家事,懶惰髒亂,脾氣暴躁,故意製造家庭紛爭。

2年前母親搬來同住後,時常與母親爭吵,家事全由母親處理,妻子還千方百計要趕母親出去,故意對母親噴殺蟲劑,母親忍無可忍,與妻子互毆,妻子因此對母親提告。

林男說,母親為此欲下跪請求妻子原諒,然妻子堅持提告,致母親心情低落、血壓升高。

判決書指出,張女也對林男提出恐嚇告訴,要他每月支付2萬5千元生活費,且常持手機錄影,偶有小爭執即報警,更對警員表示只要錢,其他都不要;而張女婚後從未支付家庭開銷,所賺均供其個人花費,卻總說丈夫不好,並放話只要拿到500萬元就願意離婚。

張女則稱,並未虐待婆婆,是婆婆常詛咒她活不過50歲,並出手打人,不讓她吃飯,還說只要她想吃婆婆煮的飯菜,就要跪、拜,先生也說要跪才能吃。

「情感蕩然無存」准離
張女說,先生還會以粗鄙詞彙辱罵她,且自她捐肝給哥哥後,就逼她離婚。先生動輒指責她偷懶、浪費家裡瓦斯水電、欺負婆婆、破壞家庭和諧氣氛等,且不准她在客廳看電視,否則就摔東西或謾罵,要她想看自己裝。

法官傳3個小孩作證,他們都說媽媽整天在房間,都沒有做家事,出去當看護賺的錢沒拿回家,家事都是阿嬤、爸爸跟3個小孩在做。

「媽媽幾乎沒有煮飯給我們吃」、「媽有說過,給她1棟房子跟50萬元就離婚,阿嬤來了之後,就說沒有500萬元不離婚。」

法官審理認為,家中不睦氛圍已趨嚴重,夫妻誠摯情感已蕩然無存,因此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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