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3日 星期二

立法院三讀通過 併排停車罰2400、行進間抽菸600

記者林靖堂/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23)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未來汽機車駕駛若行駛道路期間抽菸,導致有害於他人時,將處600元罰鍰;再者,併排停車將提高罰款,從現行條文的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加倍至2400元。

日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於立院初審通過時,國民黨立委丁守中表示,見過不少吸菸族常在等紅燈期間點菸,但常常菸沒抽完,就綠燈加速通行,菸灰造成後方民眾不適,「不少人在騎車時有菸灰飄入眼睛的情形,但無處求償」。

丁守中也提出數據表示,根據環保署委託台灣經濟研究院調查統計指出,84%民眾反對汽機車行進間吸菸,加強正當性。

當時,甫升任警政署交通組組長的前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指出,若駕駛是手夾香菸沒有點燃,就沒有妨礙他人問題,一旦點燃後,就會對他人造成行車上的威脅。

方仰寧指出,警察在路口執勤時發現後,就可攔停開單;民眾若自認在行車時遭菸灰妨礙,也能拍照存證,再向警察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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