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眾在海外涉嫌詐欺,遣返回台卻「無案」可辦、當場釋放,行政院長張善政昨晚無奈表示,「這沒辦法,本來就知道這樣的結果」。他表示會要求法務部與外交部,透過管道盡速取得證據及資料,進行偵辦。
張紹斌指出,要將在境外犯罪的國人帶回台灣偵審,駐外人員事前就要先向當地政府、司法單位取得相關人是否逾期停留、犯罪事實等所有行政及刑事資料,由駐外人員翻譯完成蓋章,與涉案人一併帶回,這些蓋過章的文件都會被認定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據資料。
不辦恐影響政府公信力
他認為,大陸應該有被害人及犯罪事實等資料給馬國政府,才能將涉案人帶回大陸偵辦,我駐外人員應分頭向大陸和馬國取得資料,否則人帶回來卻沒有積極處理,會影響司法單位、政府公信力。
政院幕僚說,張揆十五日即獲悉馬來西亞受中共壓力,可能將我台籍詐欺犯遣送大陸,因此,緊急要求外交部無論如何要搶時間,促馬國將台籍詐欺犯送到台灣。
擔心馬來西亞不再交人
行政院高層表示,由於台籍詐欺犯在送抵台灣後,一如行政院、法務部所料,檢察單位「無案」可辦,只能釋放;但還有兩批台籍人犯在押,馬國可能不願再將台籍人犯遣送台灣,這是行政院目前最擔心的。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