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己由╱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6年5月13日 上午5:50
中國時報【王己由╱台北報導】
「太陽花女王」劉喬安,被訴與室友鐘宜姿、「戴姐」戴君儀,媒介國內女子赴國外性交易,涉及跨國賣淫集團妨害風化案,台北地院昨首次開庭,3人均認罪;劉喬安坦承2度協助媒介賣淫,其中一次媒介女子到澳門,3天獲利14萬元。法官庭後諭知解除劉、鐘2人出境限制,戴仍被限制出境。
本名劉依函的劉喬安昨說,她是因為年輕貪玩,很早就沉迷夜店生活,經濟價值觀偏頗,才會媒介賣淫、犯下這案件,經過這事件後,她已考上芳療師證照,目前在1家公司上班,也是上海某傳播公司旗下藝人及DJ歌手,近期還要和友人在台北成立芳療紓壓有機蔬食餐廳。
坦承價值觀偏頗
檢察官起訴認定,戴君儀自2010年至去年10月,共媒介11名女子出國賣淫27次;鐘宜姿自2014年4月至去年9月,媒介賣淫6次;劉喬安除協助鐘女物色應召女子、媒介賣淫2次,還幫忙在男客挑選應召女時炒熱氣氛。
劉喬安2次協助賣淫,1次在去年5月19日至21日,女子出境到澳門,單這次就獲利14萬。
昨日開庭,3人都認罪。法官另就3人被限制出境調查有無解禁必要。
戴、鐘還聲請認罪量刑協商程序,但檢察官不同意;律師轉聲請改用簡易程序輕判,並說所犯輕微,且是接續犯,應以一罪判刑,不是起訴認定數罪併罰。
獲解除出境限制
劉喬安的律師說,劉的公司和大陸有合作關係,有出境必要,她的家人都在台灣,也是小孩的監護人,妨害風化罪質不重,沒有限制出境必要。
戴君儀情緒起伏哭著說,丈夫因她涉案要離婚,房子也被丈夫要收回去,會媒介賣淫是因被騙2、300萬元又向別人借錢,加上罹癌才媒介賣淫。
鐘宜姿則說,會媒介賣淫只是一時迷惘。
她目前擔任行銷總監,因工作需要得到大陸,加上得照顧父母,和有病無業的哥哥、弟弟,如未解禁恐會失業。
法官認為3人都已認罪,目前只是罪數和量刑問題,但若論以一罪不見得有利,因罪質關係反可能無法易科罰金,要律師想清楚,諭知劉、鐘解除限制出境,戴仍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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