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火燒車案,檢警續查蘇明成最後通聯,初步查出他打了多通電話給家人和朋友。
家屬稱「沒說什麼」,友人則說蘇都在抱怨,稱判決是「垃圾」,言談中充滿恨意,但未透露要輕生。
檢警將請消防署儘快完成火災鑑定報告,確認起火原因供判讀。
檢警調查,出事前,蘇明成在免稅店消失一個多小時,被研判是去灌酒,且電話至少占線廿多分鐘,辦案人員調通聯訪查受話者,蘇的家屬聲稱「他沒說什麼、沒有異常」,辦案人員認為,家屬不想再多談。
友人指出,蘇大多談自己的不如意,包括對司法很失望,罵法官罵很久,指判決根本是「垃圾」;蘇也對時局表達不滿,說生計很苦,聽得出有些消極、失望、灰心和激憤,但沒表明要輕生;事後得知他疑灌醉自己再上路,才明白他講話為何那麼大聲和激動。
蘇設籍高雄,高雄市長陳菊曾指要發卅萬元慰問金給家屬,因傳出蘇涉酒駕、性侵,有人質疑發慰問金的正當性。
高雄勞工局表示,若依警方調查結果,認定蘇明成有犯罪事實,就不構成職災,當然就無法領取慰問金。
高雄社會局表示,蘇家人僅透過社工詢問高雄納骨塔資訊,未向社會局要求協助。蘇家並非中低或低收入戶,社會局會關心,但不會主動介入。
據了解,蘇明成只有遊覽車公司幫他投保意外險,並沒有其他高額保險。
蘇明成生前曾住高雄岡山區一間公寓,三年前犯下性侵害案被起訴後,改名並將公寓出租。
公寓管理員說,蘇與鄰居相處不睦,曾因鄰房在門前走廊堆放物品,揚言告對方侵占,也曾為一樓機車亂停擋道與鄰居吵架。
一家通運公司徵求陸團大客車司機,徵才業者被指與火燒車案玫瑰石通運公司有關。
玫瑰石通運昨天表示,與徵司機通運公司「沒有關係」。
蘆竹區的停車場是玫瑰石租來停放車隊遊覽車,還有其他通運公司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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