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0日 星期四

2020年第一批新制勞工適用 勞退可月領或一次領


中國時報【楊孟立、邱琮皓╱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年滿60歲且年資滿15年的退休勞工,可自由選擇領取一次性的退休金,或是按月領取退休金,預計2020年時,即會有第一批勞退新制年資滿15年的勞工可適用此一條款。

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司長孫碧霞解釋,以一個30歲投入職場,月薪3萬6000元,雇主每月提撥6%勞工退休金的勞工計算,在工作至65歲退休時,粗估可一次請領退休金188萬元,若選擇按月請領,每月可領1萬414元;另外還有39萬勞工有自提退休金,由於自提的平均薪資上看6萬元,未來可以領取的退休金將更高。

孫碧霞強調,此推測數字是以薪資成長率每年1%、投資報酬率每年3%計算,但實際上,依照目前勞退基金投報率3.15%來看,不論是月領或一次領的退休金都會優於這個數字。

現行《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勞工年滿60歲,且年資滿15年者,只能領取月退休金;而年資未達15年者,只能領取一次退。

國民黨立委蔣乃辛、陳宜民與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皆提案放寬限制,讓勞工可自由選擇領取月退休金或一次性退休金。

張廖萬堅指出,勞工退休金不同於勞工保險之社會保險性質,是類似於強迫儲蓄概念,讓勞工年老時有一筆資金可自由運用,藉以保障老年生活。

由於每個人退休情況與對於退休後的規畫不同,有些人傾向領取穩定的月退金,但也有人計畫創業、投資或學習進修,需要在短時間內籌措一大筆資金。

張廖萬堅說,原先的《勞工退休金條例》無異於限制勞工對自身退休金規畫的權益,新修正條文讓年滿60歲,且年資滿15年的退休勞工,有了多元選擇退休金的機會。

陳宜民指出,修法後預計全國將有超過627萬以上勞退新制勞工可自行選擇運用。

此外,為考慮勞工退休金支付的安定性,三讀條文明定,勞工依規定選擇請領退休金方式,經勞保局核付後,不得變更。

至於工作年資的採計方式,以實際提繳退休金的年資為準,年資中斷者其前後提繳年資可合併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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