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姓男子嫌手機訊號差,常漏接電話,打電話到電信公司投訴,嗆「把你們燒掉」,又打電話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恫稱,要「見一個殺一個」。
台北地院昨天依恐嚇罪判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2年,向公庫支付6萬元。
見申訴無效,去年10月,他又打電話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說,「我打抱不平,我那些工人都是江湖上的人物」、「我要以我的方式來處理......我文的不行要用武的」、「如果以後有發生什麼血案、命案.....拆我手機那天,就是腥風血雨的開始」、還說要「見一個砍一個、見一個殺一個」等。
法院審理時,何認罪,法官判決認為,何未克制情緒、尊重他人,任意以言語恐嚇他人,行為應予非難;不過,考量他無前科,犯後坦承犯行,應無再犯之虞,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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