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發生一起離奇的性侵案!
一名女子在交友網站認識了張姓男子,第一次見面就遭性侵,她為了蒐證,先是安裝「寵物攝影機」,再主動約男子到住處床戰,事後將沾有體液的衛生紙與錄影畫面交給檢警,控訴男子性侵,沒想到最後的結果讓她超傻眼。
▼女子約會遭性侵。(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這名女子小娟(化名)透過交往網站認識張男,雙方7月22日晚間相約見面,張男前往她住處,才剛開門就撲倒小娟強行性侵得逞,事後遭到提告。
但張男到案後喊冤,辯稱2人在7月1日首度見面就發生關係,事隔3週再度床戰,過程中他發現小娟側錄,立刻要求對方拿出SIM卡,但小娟稱有雲端備份不願給他,後來他就被控性侵了。
▼女子裝攝影機蒐證。(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檢方調查,小娟提告驗傷時,在腹部驗出張男的體液DNA,並勘驗現場監視錄影,發現小娟在過程中雖有揮動雙手及輕微推擠動作,臉上表情也有點不悅,但無積極反抗,後來又看到小娟趁張男進浴室洗澡時,先是拿起床頭的手機查看錄影結果,接著又從垃圾桶翻出擦過的衛生紙,並用塑膠袋包起來。
檢方認為,小娟當時沒有任何抵抗或求救行為,足認雙方是同意發生性行為。
▼女子將衛生紙和錄影畫面交給檢警。(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檢方偵訊時,詢問小娟裝攝影機的目的,小娟聲稱張男7月1日就性侵過她1次,「我不想讓他逍遙法外,想將他繩之以法,為了想要留下證據,所以才約他」,第2次則犧牲自己,為了蒐證裝設監視器,主要就是要拍攝2人性行為的畫面。
但由於第2次發生關係並未違反小娟意願,且沒有其他積極證據證明張男7月1日的犯行,因此在罪證不足的情況下,全案不起訴。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