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張家嘯 報導
被稱為「手機保單」的行動裝置保險,根據金管會統計,去(2018)年1月上路後,全年新契約保費收入達6.1億元,總銷售件數為97萬件。因新手機受損,產險公司理賠給付金額累計高達1.2億元。
國內電信業者提供手機加價購買的保固維修,因後續演變不僅「手機原廠瑕疵保固」,還包括「人為意外的保固」,像是意外泡水、螢幕破裂等,明顯具有保險性質,因此為強化消費者保障,金管會去年要求所有手機保固維修方案,都改為「手機保單」。
目前推出手機保險的業者,包括富邦產險、新安東京海上產險、安達產險、和泰產險、新光產險等5家業者,多數都與指定的電信業者或手機合作,像是富邦產險與台灣大哥大;新安東京海上產險與遠傳電信;安達產險與中華電信、亞太電信、台灣之星;和泰產險與三星等多家手機廠商;新光產險則是與蘋果經銷商Studio
A配合。
現階段銷售的手機保險,主要分成「一次交付型」、「分期交付型」兩大類,前者適用於購買空機,多數產險僅承保1年,主要由3C零售通路銷售;後者則須搭配電信資費,每月隨電話帳單繳交保費,由電信業者銷售。
若以目前月繳保費來看,每月約98元到288元不等,而去年行動裝置險賣最好的3家產險公司,分別是富邦產險、新安東京海上產險與安達產險。
值得注意的是,消費者購買手機保險,必須在「購買手機當下」就要決定是否投保,一旦離開櫃檯走出店外,因已無法確認消費者手上的手機,是否為全新且自該通路售出,就無法投保。
且若是外殼磨損、氧化,或是螢幕影像殘留、烙印等狀況,屬於「自然損耗」,就不在保障範圍;充電器、傳輸線、耳機、觸控筆等配件也不在承保範圍內;電池容量不足、充電孔、耳機孔、卡槽故障也無法申請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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