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書豪生於美國,有美國公民身分,但因父母皆由台灣移民美國,又因未曾循法律程序放棄,林書豪目前仍有我國國籍,是「無戶籍國民」。媒體報導,林父近期找上民代協助林書豪取得我國國籍及身分證,其申辦我國護照在7月30日拿到。
內政部表示,核發護照為外交部權責,無戶籍國民取得護照後,可向內政部申請單(多)次入出境許可證;未來若提出居留、定居申請,也將按規定協助辦理。
其實無戶籍國民即是「準國民身分」,申請定居條件較一般外國人寬鬆且多元。依據國籍法、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像林書豪這類從未在台有過出生登記的無戶籍國民,若要申請在台居留,可以依親、投資、受教育名目提出居留申請。
另外若是對國家、社會有特殊貢獻,或為台灣所需的高級專業人才;或者是持我國護照入國,在台合法連續停留7年以上,且每年居住183日以上者,也可向移民署申請在台居留,受審通過後正式初次設籍,成為在台有戶籍國民。
因享有我國國民權利同時須盡國民義務,今年31歲的林書豪入籍我國後,仍需服兵役。據憲法及兵役法規定,我國男子19歲至37歲前為役齡男子,有履行兵役的義務,須就戶籍地接受兵籍調查、徵兵檢查、抽籤及徵集等徵兵處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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