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昨(25)日首度公布「囤房」情形,賦稅署根據房屋稅籍資料,並排除自住、地下室、騎樓、公益出租人等情況後,全台實際擁有非自住住家房屋者,去年共48.2萬人,較前年成長2.5萬人,其中有1,747人擁有十戶以上。
財政部表示,如何定義囤房、實際房屋取得情形、城鄉差距等問題,都還要進一步分析,在囤房稅政策評估上仍須更細緻的評估。
財政部昨日大動作召開記者會,包括常務次長李慶華、賦稅署長許慈美、統計處長蔡美娜、財政資訊中心主任張文熙皆出席記者會,說明房屋稅籍資料統計。
財政資訊中心日前公布房屋稅籍全國歸戶資料,外界解讀約804萬人為有殼族,其中持有四戶以上的大戶有近32萬人,甚至有近2萬人是擁有十房以上的大戶。
為讓各界更正確解讀資料,財政部進一步分析房屋稅籍個人歸戶情形,並排除地下室、共有、營業、自住住家用(含公益出租)、部分自住非自住混用等情形,而得到「最接近」實際囤房情況的「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籍資料。
根據資料,去年約有48.2萬人擁有一戶以上非自用的住家房屋,較前年的45.7萬人增加2.5萬人。48.2萬人中,有約七成九是囤房一戶,約一成三是囤房兩戶。
而囤房人數增加,主要是囤房一戶的人變多,一年間約成長2.4萬人;囤房兩戶者增加1,435人。而囤房十戶以上者共1,747人,則較前一年減少19人。
李慶華表示,所謂「囤房」如何定義?擁有幾戶非自住住家才算囤房?還要再仔細分析。同時也要去分析房屋實際情況,是集中在都會區或偏鄉,是因為繼承祖厝還是實際囤房炒作,這些問題都要進一步了解。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