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以為只要有勞保年資,年資滿15年,都可以選擇領一次請領或是年金。勞保局表示,有不少斷保族,亦即早期工作幾年後,在未成就勞保一次請領條件時就離職退保,也未再就業加保,後來達到勞保年金請領年齡,只可以請領老年年金給付,沒有自由選擇一次請領的權利。
勞保條例2009年實施年金化後,在2009年之後才初入職場加勞保的勞工,達到請領老年給付資格時,一律以年資決定領年金或一次領。
亦即勞保年資滿15年以上,只能選擇按月領,年資15年以下者,只能領一次金。若是2009年年金上路前有保險年資者,若有成就下列條件,就可以選擇按月領年金或一次請領。
也就是說,必須勞工離職退保時,已符合下列條件才可以有選擇權,條件如下:
一、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5年,年滿55歲退職者。
二、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退職者。
三、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年滿50歲退職者。
舉例而言,甲勞工今年62歲,早期在2009年以前就加勞保,且總計有16年的勞保年資,但53歲就已離職退勞保,後來都未再工作加勞保。
雖然根據規定,他的勞保年資不會浪費,他也已達到請領勞保年金條件,可以申請勞保老年給付,但因他53歲離職退保時,並未成就上述一次請領條件。以他為例,勞保年資已有16年,超過15年,因此他只能按月領年金,不能選一次請領。
不過,如果甲勞工在58歲時又工作加保,60歲離職退保,因為退保時的年齡已成就上述一次請領的條件,而且勞保年資多了2年,總計18年,則他申請勞保老年給付時,就可以選擇領年金或一次請領。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